根据学校员工工作部《关于评定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司实际,现将2022-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
主 任:邓剑 王朝晖
副主任:刘青 荆龙姣 姜美
成 员:刘志芳 龚曦 徐红莉 张青 刘轩昂 刘艺 王宣迪
二、评选对象
我司在籍全日制本科员工,其中2023级新生不参评;2023级专升本员工不参评。
三、评定名额
我司推选2名候选人参加本次国家奖学金评定。
四、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湖南省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秋季学期员工资助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思想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学风建设、文明寝室创建、爱校兴校等活动,敢于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评定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2.各班级根据上述文件相关规定最多推荐1人参加学院评定。
3.每名被推荐人必须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其中“申请理由”需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阐述,200字至250字。“推荐意见”同时从以上方面进行评价,100字以上。对于“申请理由”不合格者取消参评资格。本表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院部评审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3)学校教务系统打印的个人入学以来成绩单。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4)个人所在班级本科阶段以来各年度综合测评。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所在行使用红色字迹签字笔进行下划线标记。
(5)在审批表及陈述材料中所提及事项的相关佐证材料。
(6)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详见附件3)。根据自行手工编写页码的佐证材料顺序填写《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目录格不够可自行加页。《审批表》不作为佐证材料装订,佐证材料第一项为学校教务系统打印的个人入学以来成绩单和个人所在班级本科阶段以来各年度综合测评,然后依次排序《汇总表》中罗列各事项材料。
六、评定流程
第一步:本人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第二步:院学工办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名单,审核确定
第三步:学院审查
第四步:公示5天
第五步:学校审定
七、工作要求
1.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切实提高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重要意义。
3.强调工作的严肃性,不得有营私舞弊等违规行为,对于在此工作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的部门和个人将追究责任。
4.各种表格的格式、大小不能更改,对于上交的材料(含纸质稿及电子稿)不合格的个人或班级,取消相应的参评资格。
5.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真实准确无误,否则由员工本人自行负责。对于不按程序、要求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视情况从严处理。
6.由于本次评定时间紧,各班级被推荐人须在9月24日下午18时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命名“国奖+班级+姓名”,如“国奖21会计1班张三”,发送到邮箱1151786304@qq.com,纸质版交到院学工办(地址:17栋员工宿舍1楼108办公室 刘轩昂:17612129319)。
学工办
2023年9月21日